当前位置:保定信息网  -  本地文章  -  本地资讯

保定主城区低速电动车最新管理办法出台,违规上路将扣车!

2022/1/2 12:38:26

来源:保定晚报

评论:0

浏览量:8135

2021年12月29日,记者从保定市主城区聚焦城市管理“新颜值”行动办公室获悉,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将对我市主城区的低速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。

 杜绝非法生产、销售和改装
 违法上路将扣车

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、续驶里程短,电池、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,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、四轮电动机动车(包括老年代步车等);道路是指公路、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,包括广场、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。

严禁任何企业或个人生产、改装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上道路行驶条件的低速电动车,违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没收非法生产、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,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;有营业执照的,吊销营业执照,没有营业执照的,予以查封。

严禁驾驶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低速电动车违法上道路行驶,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和扣留车辆。对驾驶低速电动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,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,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处罚。

登记管理残疾人专用车
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

市残联确定合法低速电动车残疾人专用车型,制定残疾人专用车登记管理办法,三区政府(管委会)按照属地原则,负责妥善处理车辆置换和人员安置工作。

公安交警、交通、市场监督管理、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依法对低速电动车相关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。对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或借机聚众闹事、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评论 
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!
发布评论:
评论内容:
验证码:
点击更换图片
看不清?换一张
  • Q Q: 617474395
  • 微信: zhaopin-0312
微信公众号
微信小程序
Copyright © 2024 “保定信息网”版权所有  |  ICP证:冀ICP备18025522号-2  |  技术支持:框分类信息系统(v2023.2)  |  
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,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,交易风险自负!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,举报信息、删除信息联系客服